台州山水造漆工业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1-08-13 
项目名称 台州山水造漆工业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台州山水造漆工业有限公司
简介

台州山水造漆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洋屿山村,厂区占地面积约50多亩,注册资金688万元,法人代表管彦秀,主要年产1200吨醇酸漆、800吨丙烯酸漆、200吨氨基漆、800吨稀释剂,产品醇酸漆、丙烯酸漆、氨基漆、稀释剂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属于“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因此,台州山水造漆工业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于20213月25日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1]-J-0894),许可范围:年产:醇酸漆1200吨、丙烯酸漆800吨、氨基漆200吨、稀释剂800吨,有效期至20243月19日。

企业根据发展需要,拟增加危险化学品经营,总平面布置图由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在成品仓库一(乙类)东侧一间(面积487.5m2)存放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23℃≤闪点≤60℃,易燃液体,类别3],总存量≤120t;并增加不带储存经营:含易燃溶剂的辅助材料 [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甲醇、二甲苯]。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为:带储存经营: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23℃≤闪点≤60℃,易燃液体,类别3];不带储存经营:含易燃溶剂的辅助材料 [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甲醇、二甲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公布,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国务院令[2013]第645号修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55号令公布,[2015]79号令修正)的规定,受台州山水造漆工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 8001-2007规定台州山水造漆工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在对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基础上,通过安全检查表(SCL)分析的科学方法,编写完成了《台州山水造漆工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在本报告的编写过程中,台州山水造漆工业有限公司均给予了大力帮助和支持,并提供有关资料,使安全评价报告得以按时完成,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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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葛跃君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葛跃君
报告审核人 许可水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
注册安全工程师 葛跃君、陈业鸿、许可水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
时间 2021年4月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