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 2.1万吨/年(70吨/天)液体焚烧炉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27号,法定代表人:王福军。 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委托浙江道宇安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于2024年2月5日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4]-J-2525,许可范围:年回收:1,3-二氯丙烷929吨、甲基叔丁基醚609吨、甲苯2640吨、乙醇111吨、异丙醇1055吨、甲醇220吨、二氯甲烷687吨、乙酸乙酯2646吨、乙腈428吨、乙酸76吨、丙酮697吨、乙酸异丙酯1207吨、四氢呋喃475吨、吗啉25吨;有效期至:2027年03月18日。 1)本项目: (1)项目实施情况 为实现废液的减量化,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焚烧能力为 21000t/a(70t/d)的焚烧炉项目(包括废水处理车间等废液前预处理设施),主要用于处置公司产生的液体危险废物以及高浓废水,同时利用富余能力接纳处置天宇集团台州生产区域产生的液体危险废物及高浓废水。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环发〔2020〕102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20年度增补纳入规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的通知》,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并于2021年1月21日在台州市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101-331082-04-01-611388。建设项目选址于公司原厂区内西侧空地,项目总投资7741.32万元,新建废水处理车间占地面积约1064.45m2,焚烧辅助用房占地面积约354.65m2,购置焚烧处理装置等设备,最终达到2.1万吨/年(70吨/天)的液体焚烧处理能力。新购2只20m3废液配伍釜,2只20m3低热值废液配伍釜,2只20m3高盐废液配伍釜,另设置3只配伍罐(其中:2只5m3配伍罐、1只20m3配伍罐)。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未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产品、中间产品及溶剂回收,涉及到危险化学品: 氮[压缩的]、有机废液、柴油、液碱、氨水、盐酸、催化剂(含二氧化钛、五氧化二钒),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建设项目。 本项目装置、设施于2023年6月完成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及相应法定验收、检测;于2023年7月10日开始试运行;项目试运行过程中工艺稳定,设备设施运行正常,公用工程供给正常,设备设施满足生产、安全要求,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条件。 (2)变更情况: 建设过程中,企业对部分设备、设备布局等进行了调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变更情况详见2.2.1.2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情况汇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2.1万吨/年(70吨/天)液体焚烧炉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组建了项目评价组,收集了与评价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和技术资料,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了认真勘察和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详细辨识与分析;采用固有危险程度分析、安全检查表等评价方法,对建设项目可行性、安全条件符合性进行了评价;并按照符合性要求,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编制完成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在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过程中,得到了浙江京圣药业有限公司的大力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了有关资料,使安全评价报告得以按时完成,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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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盛玮玮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童泽文、王琴、陈科新、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陈科新、刘仕品、盛玮玮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盛玮玮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王琴 |
时间 | 2023年11月7日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