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吉润梅山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吉润梅山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吉润梅山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润梅山”)成立于2017年09月11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港城路118号,法定代表人为赵春林。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吉润梅山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氮[压缩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混合气(80%Ar+20%CO2)、异丙醇、乙醇、硝酸、汽油、柴油、煤油、硫酸、氢氧化钠、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及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在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灼烫等事故的可能。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依据《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专项安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应急[2020]9号)的要求,浙江吉润梅山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本公司评价项目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和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预测分析了危险有害程度和可能出现的事故风险,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符合性评价,并提出了消除、预防或降低作业过程的危险性、提高安全运行可靠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形成了相应的安全评价结论。 本安全评价报告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浙江吉润梅山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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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王江伟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江伟、黄少飞 | |
报告审核人 | 盛玮玮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王江伟、黄少飞、戴江、姚宏达、许可水、刘仕品、盛玮玮、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江伟、黄少飞、许可水、盛玮玮、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王江伟、黄少飞 |
时间 | 2024.7.25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