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华顺有机硅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端有机硅(DMC)生产线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4-06-25 
项目名称 江山市华顺有机硅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端有机硅(DMC)生产线项目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江山市华顺有机硅有限公司
简介

江山市华顺有机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6月24日,法定代表人:朱文,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八五路2号。企业主要从事甲基硅橡胶、甲基硅油的制造、销售。

2021年6月,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未经正规设计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3]69号)的相关要求,江山市华顺有机硅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对其年产2万吨高端有机硅(DMC)生产线项目开展安全设计诊断,涉及项目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及配套公用工程系统,编制《江山市华顺有机硅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端有机硅(DMC)生产线项目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对本项目的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的重要设备设施总平面布置、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电气设施和公用工程等方面进行了设计诊断,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建议,设计了相关安全设施和措施。并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江山市华顺有机硅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端有机硅(DMC)生产线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本项目的产品为高端有机硅(DMC)经鉴定闪点为77℃,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硫酸、液碱、氢氧化钾、十二烷基苯磺酸、氮[压缩的]、柴油、一氯二氟甲烷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辨识,本项目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故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同时也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提供基础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的要求,江山市华顺有机硅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年产2万吨高端有机硅(DMC)生产线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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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黄剑飞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琴
评价报告编制人 黄剑飞、刘仕品
报告审核人 王玉美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黄剑飞、刘仕品、潘翠珍、陈科新、童泽文、王玉美、陈业鸿、王琴
注册安全工程师 黄剑飞、潘翠珍、陈科新、童泽文、王玉美、陈业鸿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黄剑飞、刘仕品
时间 2024.04.12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