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宏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阻燃剂、5000吨硫酸钾和5000吨磷酸二氢钾生产线技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宏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宏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9月20日,注册资金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林达光,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东华街道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壮志路18号,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在役装置情况(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2019年03月06日,企业立项实施了“年产20000吨阻燃剂和10000吨水性涂料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一期“年产12000吨七水硫酸镁阻燃剂生产线”已建成投产,2022年05月15日企业委托浙江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江宏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阻燃剂和10000吨水性涂料生产线(一期:年产12000吨七水硫酸镁阻燃剂生产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形成年产12000吨七水硫酸镁阻燃剂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生产线布置在1#生产车间内,本次拟削减其中3000t/a的产能,置换为3000t/a附加值更高的精制硫酸镁产品,已建生产装置不拆除,产能削减通过减少装置开车时间的方式实现;原有硫酸罐区拆除,硫酸、液碱储存在本项目新建的酸碱罐区内;其他原辅材料和固体七水硫酸镁产品储存在1#丁类仓库中;液体七水硫酸镁产品储存在已建产品池中。 2021年11月03日,企业立项实施了“年产5万吨柴油添加剂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柴油添加剂生产线项目”已建成投产,2025年04月27日企业委托浙江道宇安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江宏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柴油添加剂生产线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柴油添加剂生产线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形成年产25000吨柴油添加剂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生产线布置在4#生产车间内,原辅材料非食用棕榈油、工业白油、碳九均不涉及储存,利用2只120m3工艺罐生产柴油添加剂产品,柴油添加剂当天出售,不涉及储存。 (二)本项目情况(本次评价范围) 2019年03月06日浙江宏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取得了龙游县经信局核发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019-330825-26-03-011130-000)立项实施了“年产20000吨阻燃剂和10000吨水性涂料生产线”,并于2022年05月通过了年产20000吨阻燃剂和10000吨水性涂料生产线(一期:年产12000吨七水硫酸镁阻燃剂生产线)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提高产品附加值,企业拟投资4646.2万元,在位于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壮志路18号的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12000吨阻燃剂、5000吨硫酸钾和5000吨磷酸二氢钾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计划形成年产12000吨阻燃剂、5000吨硫酸钾和5000吨磷酸二氢钾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削减了原项目3000吨/年的七水硫酸镁阻燃剂产能,通过工艺改造升级,置换为3000吨/年精制硫酸镁(阻燃剂),原项目硫酸镁阻燃剂的总产能未发生变化;新增的5000吨/年硫酸钾和5000吨/年磷酸二氢钾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属于《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4〕19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不涉及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和铅、汞、镉、铬、砷、铊、锑等重点防控重金属的无机酸、无机碱、无机盐项目”规定的可在化工园区外建设的化工项目;2024年11月26日由衢州市经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和龙游县经信局组织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决策咨询服务,出具了《衢州市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意见》(衢市项目咨询2025第66号),《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支持该项目在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壮志路18号实施。 本项目于2025年03月12日取得了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发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503-330825-07-02-182505,2025年07月17日第4次变更),资金投资总额464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062.2万元,总平面布置由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证书编号:AW133013461)的浙江美阳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企业行业类别属于“无机盐制造”( C2613),本项目产品阻燃剂、硫酸钾和磷酸二氢钾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调整)中,但是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硫酸(98%、70~90%(原12000t/a阻燃剂产品物料))、氢氧化钠溶液(废气处理)、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燃料)、柴油(燃料),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2〕第57号,〔2015〕第79号、〔2017〕第89号、应急部公告〔2019〕第11号修正)的规定,本项目已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原安监总局公告〔2013〕第3号)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企业涉及使用的天然气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原安监总局、公安部和农业部联合公告〔2013〕第9号)中,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2〕第57号,〔2015〕第79号、〔2017〕第89号、应急部公告〔2019〕第11号修正)的第二条的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燃料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因此,本项目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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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陈科新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科新、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陈科新、刘仕品、陈选选、潘翠珍、于利、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科新、陈选选、潘翠珍、于利、许可水、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陈科新、刘仕品 |
时间 | 2025.3.22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