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衢州极电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电芯中试线及电芯性能实验室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评价单位 | 衢州极电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
| 简介 | 衢州极电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9日,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报智路18号1幢,是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业从事动力电池包、三合一电驱、储能装置生产的企业。 衢州极电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为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及企业后续发展规划,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等原因,拟投资27965.53万元,利用公司内现有的20460.89平方米厂房,计划新上一条电芯中试线、电芯性能实验室等装置,项目建成后可为企业提供强大的工艺优化、产品研发检测能力。 衢州极电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电芯中试线及电芯性能实验室项目于2025年05月16日在衢州市智造新城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505-330851-04-02-303051)。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项目产品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电芯中试线涉及使用的电解液、碳酸二甲酯、氮[压缩的]、氦[压缩的]、乙醇[无水]属于危险化学品,电芯性能实验室使用的库仑法试剂、甲醇、氢氧化钠、三氯化铁、新型库伦法阳极液、亚克力固化剂属于危险化学品,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79号修改)的规定,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应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辨识,公司未列入该目录规定的取证行业范围内,故不需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的要求,该项目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为此,衢州极电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受了委托,并成立评价组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从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符合性、建设项目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工艺装置、公用设施匹配性、作业环境危害等方面,进行了定性、定量分析论证,提出了消除、预防或降低装置危险性、提高安全运行等级的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本报告编制工作过程中,得到了业主单位的大力协助,谨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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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长 | 王江伟 |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王江伟、倪银吉 | |
| 报告审核人 | 盛玮玮 |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王江伟、倪银吉、戴江、杨云龙、许可水、刘仕品、盛玮玮、陈业鸿、王琴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江伟、倪银吉、许可水、盛玮玮、陈业鸿 | |
| 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王江伟、倪银吉 |
| 时间 | 2025.9.12 |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9.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