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2026-2016 台州市新华树脂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评价单位 | 台州市新华树脂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 |
| 简介 | 台州市新华树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1月19日,注册住所位于台州市路桥区路南张李村,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于2021年01月15日取得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148138559G(1/1),注册资本119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华东,现有员工13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人)。 企业现有产品:年产:氨基树脂1500吨、醇酸树脂500吨。产品氨基树脂、醇酸树脂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公布,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修改,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6年]第3号修改)中“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2828”,因此台州市新华树脂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于2023年10月23日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台州市新华树脂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浙圣泰【评】字第2023-2014号);于2023年10月30日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年产:氨基树脂1500吨、醇酸树脂500吨,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3〕-J-0282,有效期2023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4日。 与2023年10月23日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相比,企业外部周边企业发生变更:企业西南方向隔路桐方线和肖杨路新设路南小学新校址,路南小学新校址距离厂区约470m符合距离人员密集场所大于100m安全间距要求;企业为保证氮气系统稳定性,取消厂区室外杜瓦罐,于厂区循环水池旁增加制氮机组。企业委托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的宁波天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证书编号:A133016589),于2026年07月对企业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变更号:2606109-01Y-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台州市新华树脂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台州市新华树脂有限公司通过此次安全现状评价,换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现场检查等工作,并依据国家《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等要求,编制了《台州市新华树脂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相关领导、专家和企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表示一并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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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盛玮玮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王琴 |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陈科新、刘仕品、盛玮玮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刘仕品、盛玮玮 | |
| 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王琴 |
| 时间 | 2026年3月16日 |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10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