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年产20万吨环己酮装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评价单位 |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简介 |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年产20万吨环己酮装置(以下简称“该工程”)为该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中第一阶段建设的工艺装置。该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分二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包括1套年产20万吨环己酮生产装置、1套年产20万吨己内酰胺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和辅助工程设施;第二阶段建设1套年产20万吨聚酰胺生产装置。除该工程环己酮装置已建设外,三期其他装置均还未建设。 该工程位于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属于《关于认定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等9个园区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的通知》中认定的化工园区,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五部门关于公布全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的通知》,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安全风险等级为C类(一般安全风险)。 该公司一期、二期现役生产装置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于2024年2月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闽)WH安许证字〔2018〕000003(换)号,许可范围:环己酮40万吨/年、液氨30万吨/年、液氩1500Nm³/h、液氧1500Nm³/h、液氮1500Nm³/h、氨溶液[含氨>10%]5000吨/年、硫酸81.9万吨/年(105%硫酸或98%硫酸)、氢气11.5万Nm³/h、氮气6000Nm³/h生产,有效期:2024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该工程的产品(环己酮)、中间产品(环己烯)、副产品(环己烷、轻质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属于危险化学品,故该工程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取得《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发改备[2021]A120130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榕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2〕003号)。 该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由多个独立工艺装置和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构成,由多家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由于各装置的建设阶段不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由各设计单位分别负责编写。该工程涉及的年产20万吨环己酮生产装置由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其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含191C苯罐区、115循环水站及配套的其他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总体)由南京合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设计。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年产20万吨环己酮装置和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总体于2023年2月22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榕应急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3〕001号、002号),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试生产条件确认,于2023年12月23日开始试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七十号颁布(主席令〔2009〕第十八号、主席令〔2014〕第十三号、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第79号修改))中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为此,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年产20万吨环己酮装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 8003-2007)要求,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委托合同的要求,确定安全评价范围,对企业提供的外部资料、安全管理资料、从业人员资料、设备设施资料、工艺技术资料、物料资料、厂房等建筑工程资料、作业场所资料、安全设施管理资料、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资料,进行认真分析,通过现场检查,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与评价,于2024年6月编写完成了《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年产20万吨环己酮装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稿)。 2024年8月20日,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该工程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会,评审专家对报告提出了专家组意见和个人意见。我公司组织评价人员对专家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并经专家确认,于2024年9月完成《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年产20万吨环己酮装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自主验收修改稿)。 2024年10月18日,福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连江县应急管理局、连江经济开发区可门园区服务中心对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进行现场核查,会议邀请5位专家组成现场核查专家组。专家对现场提出了现场核查意见,对报告提出了专家个人意见。我公司组织评价人员对专家个人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并经专家确认,于2024年12月完成《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年产2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年产20万吨环己酮装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稿)。 在安全评价工作中,我公司遵守执业准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实反映该工程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做到科学、公正、客观。 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安全管理资料文件等作为我公司评价依据之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提供方负责。 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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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长 | 陈科新 |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科新、阮林峰 | |
| 报告审核人 | 盛玮玮 |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陈科新、阮林峰、戴江、姚宏达、刘仕品、陈科新、盛玮玮、陈业鸿、王琴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科新、阮林峰、陈科新、盛玮玮、陈业鸿 | |
| 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陈科新、阮林峰 |
| 时间 | 2024.4.15 |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