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静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电建施工生产基地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静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
简介 | 浙江静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的企业,成立于 1999年06月07日,注册资金为10513万元,法定代表人:周继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紧水滩镇紧水滩电站办公楼第四层,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食品销售;酒制品生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旅游业务;茶叶制品生产;家禽饲养;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消防器材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种植;薯类种植;蔬菜种植;食用菌种植;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静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亟需自建电建施工生产基地。企业于2024年09月11日通过挂牌转让方式取得了位于浙江省丽水市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水南城SG-D-23地块,该地块总占地面积8692m2,属于二类工业用地,用于实施浙江静远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电建施工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于2024年09月04日取得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部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09-331151-04-01-190126),资金投资总额7006.02万元。项目建成后拟入驻的部门有电建业务部、工程分公司、消防分公司、“四防”中心、公司本部、服务分公司、后勤分公司等部门,共计入驻人员150人;基地内设办公、电气设备检修、仓库、六氟化硫回收处理再利用等功能单元。总平面布置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编号:A133012305-6/1)的浙江华洲国际设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出具。 本项目的实施将以国家电网公司《省级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处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中功能定位及技术路线为导则,采用“分散回收、灵活处理、统一检测、循环利用”的管理模式,对浙江省电网公司所属的各发电、供电、检修公司以及其他电气设备使用或检修公司等单位所使用的SF6气体,进行集中统一回收处理。 本项目处理的废六氟化硫气体主要来源于浙江省电网公司所属的各发电、供电、检修公司及其他电气设备使用或检修公司电气设备检修过程(杂质超过设备使用要求、且无法进行现场回收处理再利用的六氟化硫气体),由相关单位将废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充装气瓶后(气液混合态、50kg/瓶),送往基地进行处理,待气体净化处理好并经检测合格后(气液混合态、50kg/瓶),根据全省各地市相关单位需求,派发所需单位,充注至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内,进行气体循环再利用;本项目基地内不涉及钢瓶的检修内容,钢瓶检修由专业公司开展。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企业行业类别属于“电气设备修理”(C4350),本项目主要生产过程为六氟化硫回收处理再利用,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六氟化硫、氢氧化钠溶液、一氯二氟甲烷,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本项目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因此,本项目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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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陈科新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陈科新、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黄剑飞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陈科新、刘仕品、王玉美、潘翠珍、于利、黄剑飞、陈业鸿、王琴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陈科新、王玉美、潘翠珍、于利、黄剑飞、陈业鸿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陈科新、刘仕品 |
时间 | 2024.2.12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