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 配套危废焚烧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9-25 
项目名称 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 配套危废焚烧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
简介

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开发并批量生产各类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的医药化工企业,为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川南分公司于2010年12月改制而成,位于台州市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23号,厂区占地面积224435m2336.65亩),现有员工1130人

1)现有产品:

生产区1:企业在役共计19个产品,均位于生产区1,包括:1t/a瑞格列奈、50t/a达比加群、300t/a氟苯尼考、20t/a氟尼辛葡甲胺盐、400t/a 4-AA、300t/a盐酸克林霉素、200t/a克林霉素磷酸酯、40t/a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100t/a KETO、80t/a西司他汀酸、100t/a SIHO、120t/a美罗培南(20t/a生产车间7、100t/a生产车间12)、60t/a PHE、400t/a MAP、200t/a DA、300t/a阿托伐他汀中间体A8、580t/a柳氮磺胺吡啶、40t/a培南系列无菌原料药(35t/a美罗培南、5t/a比阿培南)。企业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2日出具《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浙圣泰【评】字第2023-2018号),并于2023年12月15日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延期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年产40吨培南系列无菌原料药项目于2025年1月20日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变更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3]-J-1570。许可范围为:年副产:盐酸97吨;年回收:甲苯7604吨、甲醇4891吨、乙酸乙酯13831吨、甲基叔丁基醚3787吨、乙醇29911吨、丙酮13996吨、异丙醇2898吨、正己烷5428吨、四氢呋喃49232吨、二异丙胺825吨、乙酸正丁酯147吨、乙酸叔丁酯732吨、N,N-二异丙基乙胺107吨、N,N-二甲基甲酰胺80吨、2,6-二甲基吡啶37吨、二氯甲烷4321吨、三氯甲烷4256吨、乙酸6吨、丙烯酸乙酯233吨、锌粉43吨、正己烷-乙醇混合溶剂715吨(正己烷70%~75%)、四氢呋喃-乙醇-叔丁醇混合溶剂639吨(四氢呋喃约92%);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4日。因此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本项目范围:

1)项目实施情况: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在临海头门港新区南洋二路与东海第八大道交汇东北角新征地块,总占地面积444.59亩,地块西部117.42亩用地由浙江奇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侧327.17亩由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区2,临海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八大道5号)自用。

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配套危废焚烧项目,于2021年11月17日取得了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11-331082-04-01-340066(2022年01月13日第1次变更)。项目建成后,形成100t/d(30000t/a)危险废物焚烧能力(其中固废处理量40t/d、废液处理量60t/d),用于处理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渣、釜残、废液、污泥、废原料和药品、废包装物等。

企业委托浙江润和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配套危废焚烧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号:RHAY2110122021年12月),于2021年11月26日经专家评审;委托山东富海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出具《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配套危废焚烧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2022年1月),于2022年1月13日经专家评审。

本项目装置、设施已于2024年9月完成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及相应法定验收、检测,并完成试运行;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条件。

2)本项目建设范围:

本项目新建环保处理设施(含环保楼)、甲类物品库2、乙类固废库1、乙类固废库2、乙类固废库3、消防泵房2、消防水池2、公用工程车间2、循环水池2、事故应急池1(埋地)、门卫3(含控制室)等,依托生产区1的甲类物品库1(储存双氧水)、甲类物品库2(储存活性炭)

本项目属于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配套的危废焚烧项目,未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产品、中间产品及溶剂回收,涉及氮[压缩的]、32%液碱、25%氨水、30%双氧水(废气处理使用)、天然气(燃料)、柴油(发电机、叉车使用)等使用,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建设项目,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改)的要求实施。

3)变更情况:

与专篇相比,企业对部分设备、管道、阀门等进行了调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变更情况详见2.2.1.2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情况汇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为此,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制了《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配套危废焚烧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建设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image.pngimage.png

项目组长 葛跃君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盛玮玮
评价报告编制人 葛跃君、童泽文、王琴、陈科新、刘仕品
报告审核人 许可水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陈科新、刘仕品、盛玮玮
注册安全工程师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盛玮玮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葛跃君、王琴
时间 2023年3月24日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