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泉州国亨化学有限公司 66万吨/年丙烷脱氢(PDH)和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PP)项目、厂区外部工艺管线及配套管线、 原料罐区一(二期)球罐建设项目 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评价单位 | 泉州国亨化学有限公司 | |
| 简介 | 泉州国亨化学有限公司66万吨/年丙烷脱氢(PDH)和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PP)项目、厂区外部工艺管线及配套管线、原料罐区一(二期)球罐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已建设66万吨/年丙烷脱氢(PDH)和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PP)生产装置、厂外管道及其配套设施。 该项目丙烯(产品/中间产品)、C4+(产品,94.18%wt.丁烷、5.28%wt.丁烯)、氢气(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属于危险化学品,故该项目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该项目已取得《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外资)》(闽发改外备〔2020〕C040002号、闽发改外备〔2023〕C040004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泉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1〕5号、泉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3〕25号)。 该项目根据不同单元由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由各设计单位分别负责编写。 该项目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泉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1号、泉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4〕2号),厂区整体于2024年3月9日开始试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七十号颁布(主席令〔2009〕第十八号、主席令〔2014〕第十三号、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第79号修改))中关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及其安全设施试生产情况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为此,泉州国亨化学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66万吨/年丙烷脱氢(PDH)和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PP)项目、厂区外部工艺管线及配套管线、原料罐区一(二期)球罐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 8003-2007)要求,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委托合同的要求,确定安全评价范围,对企业提供的外部资料、安全管理资料、从业人员资料、设备设施资料、工艺技术资料、物料资料、厂房等建筑工程资料、作业场所资料、安全设施管理资料、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资料,进行认真分析,通过现场检查,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与评价,于2025年10月编写完成了《泉州国亨化学有限公司66万吨/年丙烷脱氢(PDH)和45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PP)项目、厂区外部工艺管线及配套管线、原料罐区一(二期)球罐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送审稿)。 在安全评价工作中,我公司遵守执业准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实反映该项目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做到科学、公正、客观。 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安全管理资料文件等作为我公司评价依据之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提供方负责。 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泉州国亨化学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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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长 | 许可水 |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许可水、于利、刘仕品 | |
| 报告审核人 | 盛玮玮 |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许可水、于利、王玉美、潘翠珍、刘仕品、盛玮玮、陈业鸿、王琴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许可水、于利、王玉美、潘翠珍、盛玮玮、陈业鸿 | |
| 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许可水、于利、刘仕品 |
| 时间 | 2025.4.20 |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