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浙江中科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柔性显示、柔性电子等用高性能聚酰亚胺光膜材料项目(一期年产1900吨柔性显示、柔性电子等用高性能聚酰亚胺光膜材料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中科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简介 | 浙江中科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77000万元在金华市兰溪经济开发区创新大道光膜小镇建设“年产4500吨柔性显示、柔性电子等用高性能聚酰亚胺光膜材料项目”,包括年产柔性AMOLED背板用聚酰亚胺液体2500吨和年产无色透明等高性能双向拉伸聚酰亚胺薄膜2000吨。项目租用兰溪市鸿图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和厂房进行生产,该项目已于2020年3月10日经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781-29-03-023245-000。 根据企业提供的由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出具的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经鉴定,本项目产品聚酰亚胺液体(成分为N-甲基吡咯烷酮80%、聚酰胺酸18%、聚酰亚胺2%)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实施指南》(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第六条,“对于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生产或进口企业应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该项目不需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但企业应对其产品聚酰亚胺液体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 “浙江中科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柔性显示、柔性电子等用高性能聚酰亚胺光膜材料项目”于2021年4月由浙江高鑫安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浙江中科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柔性显示、柔性电子等用高性能聚酰亚胺光膜材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组评审;于2023年5月由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浙江中科玖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00吨柔性显示、柔性电子等用高性能聚酰亚胺光膜材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专家组评审。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对《年产4500吨柔性显示、柔性电子等用高性能聚酰亚胺光膜材料项目》实施分期建设、分期试生产、分期验收,本次试生产主要为一期年产1900吨柔性显示、柔性电子等用高性能聚酰亚胺光膜材料项目。一期年产1900吨柔性显示、柔性电子等用高性能聚酰亚胺光膜材料项目生产装置及配套管道、电气仪表、安全设施等均已全部安装完毕。2024年11月,企业组织了本项目试生产方案专家评审,并认真落实了专家评审提出的意见,于2024年11月至今进行了试生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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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长 | 厉智明 |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琴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厉智明、国维栋 |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厉智明、国维栋、陈科新、于利、潘翠珍、刘仕品、许可水、陈业鸿、王琴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厉智明、国维栋、陈科新、于利、潘翠珍、许可水、陈业鸿 | |
| 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厉智明、国维栋 |
| 时间 | 2025.10 |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1.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