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 年产4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技改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
| 机构名称 | 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评价单位 |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 | |
| 简介 |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6年,原位于临海城关仙人屯,后因城市功能规划和产业调整进行搬迁入园,现位于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9号,是一家以不饱和聚酯树脂、高性能建筑胶粘剂为主导产业的企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集科研、生产、贸易于一体的综合型企业。公司产品有20类近200种规格,主要涉及工艺品树脂、钮扣树脂、玻璃钢树脂、高性能建筑胶粘剂(胶石王)、特殊性能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特种聚酯)及各种配套辅料。 公司总占地面积约有185亩,现有员工390余人,设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部,并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9人(其中4人浙应急[2024]160号符合的要求)。公司位于浙江省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园区内消防、应急设施配套齐全,周边交通便捷。 1)现有产品情况: 企业现有产品为年产60000吨邻苯类不饱和聚酯树脂、20000吨双环类不饱和聚酯树脂、9400吨胶粘剂(含5%苯乙烯)、300吨云石胶固化剂(20-30%BPO)、300吨AB胶固化剂(100%)、500吨促进剂(混合物)、40000吨水性丙烯酸树脂、5000吨水性环氧树脂、7000吨水性聚氨酯树脂、10000吨水性醇酸树脂、5000吨水性涂料、5000吨/年水性胶粘剂以及3000吨色浆(混合物)。上述产品中邻苯类不饱和聚酯树脂、双环类不饱和聚酯树脂、胶粘剂(含5%苯乙烯)、云石胶固化剂(20-30%BPO)、促进剂(混合物)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于2024年6月16日由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完成《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24年07月01日延期换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ZJ)WH安许证字[2024]-J-0870,许可范围为:年产:不饱和聚酯树脂8万吨、高性能建筑胶粘剂0.97万吨(含300吨云石胶固化剂)、促进剂500吨;年回收丙酮552吨,有效期至2027年7月26日。因此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三同时”项目: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年产0.5万吨水性胶粘剂、年产0.5万吨水性涂料技改项目已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处于施工阶段。 3)本项目范围: (1)项目实施情况: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适应市场社会化产业要求。实施年产4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技改项目。本项目于2024年11月13日取得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411-331082-99-02-857082)(2024年12月23日第2次变更)。企业委托浙江道宇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02月12日出具《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技改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报告编号:道宇【评】字第2411013号),于2025年2月18日取得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台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5]4002号);委托山东法恩泰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03月出具《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25年04月07日取得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台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5]4004号)。 (2)项目变更情况: 与专篇相比,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对部分辅助设备、工艺管线等进行了调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变更情况详见2.2.1.2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情况汇总。 (3)本项目建设范围: 本项目不涉及新建建(构)筑物,依托原有生产设施,本项目涉及已建建(构)筑包括:甲类车间、罐区二、甲类仓库二、丙类仓库一、丙类仓库二、危废库、办公楼、消防循环水泵房、事故池、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 技改内容:①甲类车间内现运行年产4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产品进行系列调整:固化剂车间现有200t/a产能不变,甲类车间现有39800t/a产能缩减至9800t/a(A系列),剩余30000t/a产能(B系列)利用现有设备,在原有工艺路线上进行原辅料调整,新增原料过氧化二异丙苯DCP。技改项目中无新增设备。②甲类仓库二中3#库房改造为易制爆仓库储存新增危险化学品过氧化二异丙苯DCP。③本项目生产工艺涉及危险化学品依托厂区原储运装置:罐区二、甲类仓库二、丙类仓库一、丙类仓库二、危废库;依托厂区原公用工程和辅助装置:办公楼、消防循环水泵房、消防循环水池、事故池、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产品:年产4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A系列和B系列)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涉及危险化学品包括:过氧化二异丙苯[52%<含量≤100%](本次新增)、氨溶液(25%)、丙烯腈、丙烯酸、丙烯酸羟丙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异辛酯、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叔丁酯、丙烯酰胺、过硫酸铵、过硫酸钠、过硫酸钾、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烯丙酯、甲基丙烯酸异丁酯、甲基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三氟乙酯、3-巯基丙酸异辛酯分子量调节剂、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二乙基羟胺、乙烯基甲苯、亚硫酸氢钠、乙酸、1-辛硫醇、磷酸、乙醇胺、2,2'-偶氮二异丁腈、乙酸乙烯酯、氢氧化钠、另外还涉及柴油(柴油发电机、叉车、柴油泵使用)、氮[压缩的](保护气)、一氯二氟甲烷(R22)(制冷剂)、天然气(RTO使用)等;本项目产品生产过程中不涉及中间产品及溶剂回收,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因此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不涉及变更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试生产情况: 本项目中年产4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技改项目于2025年07月04日组织专家组进行试生产方案及试生产现场安全条件审查,2025年07月09日经专家组长确认,于2025年07月11日开始试生产。 项目试生产严格按照既定的试生产方案执行,连续生产所需的生产设施、安全消防设施、公用辅助系统等运行良好,能够满足生产需要。项目试生产中各产品的工艺设计较合理,设备设施能够达到设计产能的要求,生产出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该企业于2025年10月13日对本验收评价报告进行了内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为此,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圣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制了《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建设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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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盛玮玮 |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童泽文、王琴、陈科新、刘仕品 |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陈科新、刘仕品、盛玮玮 |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盛玮玮 | |
| 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王琴 |
| 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11月3日 | |